媒體志工

慈濟大學媒體製作暨教學中心
媒體志工設置與執行細則 

108年11月08日媒體製作暨教學中心中心會議通過

一、設立宗旨

慈濟大學媒體製作暨教學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本著培育媒體專業、聯絡感情、厚植慈濟人文之宗旨,依「慈濟大學媒體製作暨教學中心設置辦法」第六條特訂定「慈濟大學媒體製作暨教學中心媒體志工設置與執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二、志工組成

凡本校對媒體實務操作感興趣且具備熱忱之學生,皆可申請成為本中心媒體志工。本中心媒體志工共分三類:
(一)轉播團隊。
(二)新聞志工。
(三)製作志工。

三、指導老師

本中心主任或由本中心主任指定之老師,為媒體志工之指導老師。

四、架構

(一)本中心媒體志工之轉播團隊,
1.原則上於大一下學期加入開始學習轉播專業、於大二下學期至大三上學期承擔總召與副總召、大三下學期(含)之後則以支援性質投入。
2.設總召與副總召各一至二人,負責帶領及關懷轉播團隊、協調是否承接活動及安排出勤人員。
3.總召與副總召任期一年,新任總召與副總召由當屆轉播團隊總召與副總召協同指導老師共同討論確定。
(二)本中心媒體志工之新聞志工和製作志工由本中心同仁承擔行政窗口。

五、專業培育

本中心媒體志工之媒體專業培育共分三種形式:
(一)修讀本中心開設之學分課程。
(二)參與本中心開設之短期工作坊。
(三)媒體實作基地自主學習(登記表如附件一)。

六、預算

本中心媒體志工因培育、勤務等所需之經費,由本中心編列預算。

七、感謝狀

(一)每學年結束前,本中心須印製感謝狀贈於當學年總召與副總召,感恩其承擔。
(二)媒體志工可向本中心申請個別感謝狀,明列其志工服務時數與專業項目(申請表如附件二)。

八、修正程序

本細則經本中心中心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